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
主旨: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」於95年度公告施實,敬請全校各單位配合辦理。
說 明:
1、因各單位以零用金、雜項支出或採購方式提出申請,提供下列方式俾便各單位選購身心障礙產品:
(1)列舉部分較常使用之品項及銷售單位一覽表,如附件一。
(2)請至內政部社會司快速品項查詢http://ptp.moi.gov.tw/web3.0/SearchProducts.php,亦公告於總務處首頁重要訊息。
2、總務處將不定期以E-mail方式公告全校,敬請配合辦理。
附件一